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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空体育2023年承认美术统考成绩的双一流大学和独立艺术院校(已公布56所)

  原标题:2023年承认美术统考成绩的双一流大学和独立艺术院校(已公布56所)

  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对于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专业,除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外,高校不再组织校考。

  48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参照执行院校)并不是所有学校都组织校考的,有些学校的部分美术类专业历来是不组织校考的,如浙江传媒学院,苏州大学美术学、美术学(师范)、艺术设计学、数字媒体艺术,北京印刷学院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新媒体艺术,沈阳音乐学院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以及各美院的艺术学理论类专业等;

  加上这几年不少高校都因疫情取消校考,如六大艺术学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等,以及东华大学、江南大学在大部分省份不组织校考,在小部分省份组织校考。

  所以,48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参照执行院校)也有不少是不组织美术类校考的。

  1、艺术设计学、美术学:面向全国招生,不划定分省计划。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省级统考合格的考生按高考文化课相对成绩文理科统一排队,择优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并列时,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单科高者优先。美术学专业各省市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艺术设计学专业各省市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4人。

  2、艺术史论专业编制分省计划,仅凭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具体分省计划以计划投放省市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3、工业设计、城市设计、文化产业管理(仅招北京考生)、艺术教育(仅招北京考生)按照普通类(非艺术类)招生录取,无需校考。

  ⑴“3+3”选考模式的省市考生报考工业设计限选物理;报考城市设计限选历史;报考其他专业不提选考要求。

  ⑵“3+1+2”选考模式的省市考生报考工业设计首选物理;报考城市设计首选历史;报考其他专业不提选考要求。

  建筑学、艺术学理论类、风景园林、工业设计、艺术设计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含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艺术与科技)无需校考报名,无需参加校考。

  建筑学专业:省级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合格的报名考生,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后,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录取时,当文化总分排名并列时,分别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

  艺术学理论类专业、风景园林专业、工业设计、艺术设计学专业:在普通类录取,无统考要求,直接按高考文化成绩录取。

  2023年美术类本科招生专业含美术学类、设计学类、雕塑、美术理论类(美术学、艺术设计学、艺术史论、艺术管理),仍然不组织校考,采用各省美术统考成绩。

  1、美术学类包含专业:130402-绘画;130404-摄影;130406-中国画;130407-实验艺术。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的“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课统考且成绩合格(湖北省、四川省、云南省省统考子科类为美术学类),依据考生专业课统考成绩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综合分,按分省计划进行招生录取。

  2、设计学类包含专业:130307-戏剧影视美术设计;130310-动画;130311-影视摄影与制作;130502-视觉传达设计;130503-环境设计;130504-产品设计;130505-服装与服饰设计;130506-公共艺术;130507-工艺美术;130508-数字媒体艺术;130509-艺术与科技。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的“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课统考且成绩合格(湖北省、四川省、云南省省统考子科类为设计学类),依据考生专业课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综合分,按分省计划进行招生录取。

  3、雕塑专业: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的“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课统考且成绩合格(湖北省、四川省、云南省省统考子科类为美术学类),依据考生专业课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综合分,按分省计划进行招生录取。

  (1)美术学专业: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的“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课统考且成绩合格(湖北省、四川省、云南省省统考子科类为美术学类),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按分省计划进行招生录取。

  (2)艺术设计学专业: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的“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课统考且成绩合格(湖北省、四川省、云南省省统考子科类为设计学类),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按分省计划进行招生录取。

  (3)艺术史论与艺术管理专业: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的“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课统考且成绩合格(湖北省、云南省省统考子科类为设计学类;四川省省统考子科类为美术学类;安徽省省统考子科类也可为模块二),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按分省计划进行招生录取。

  录取规则:报考理论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且成绩合格,省统考的具体要求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最终确定的要求为准。符合以上报考条件的考生,高考后填报学校志愿即可,录取批次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专业目录为准。符合理论类报考条件,高考文化成绩总分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应录取批次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学校划定的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单科成绩不作要求,不区分文理科,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并安排专业。文化总分排名并列时,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总分、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录取规则:按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文化课按原始分,满分750分计。录取过程中如果出现并列情况,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优先录取。

  录取规则:美术理论类限艺术考生报考,无校考要求。(1)湖北省考生志愿批次为艺术本科A平行志愿,具体录取规则按照湖北省招办政策执行;(2)其他省份只录取填报我校志愿并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录取填报批次为:艺术本科A(部分省份又名艺术类提前批,具体录取批次按各省招办政策执行)。录取时根据专业志愿按照高考文化成绩排序择优录取;考生高考文化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录取规则:须在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省统考合格基础上,使用高考文化课成绩全国排名录取,计划额满为止(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的考生,语文成绩相同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考生必须在所在省、市、自治区填报有我校志愿,且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

  招生专业:绘画、中国画、雕塑、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含与苏工艺联合培养4+0项目)、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摄影、动画、数字媒体艺术(含中外合作办学)

  招生省份:全国,其中工艺美术(含与苏工艺联合培养4+0项目)、数字媒体艺术(含中外合作办学)只招收江苏考生。

  江苏省录取规则:文化分、省美术统考专业分均达江苏省美术统考本科相应批次省控线,按考生美术类投档分择优录取。

  外省录取规则:文化分、省美术设计统考专业分均达考生所属省美术设计统考本科相应批次省控线,按文化分与省美术设计统考专业分的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6+(专业分÷专业满分)×0.4]×750。

  2023年仅绘画(含油画、版画、壁画、实验艺术、美术教育方向)、雕塑、中国画(含山水花鸟、工笔人物、意笔人物方向)3个美术专业面向山东省组织校考,要求考生美术统考成绩达到本科线分;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含公共艺术方向)、产品设计、工艺美术(含陶瓷艺术设计方向)、文物保护与修复、视觉传达设计(文化创意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艺术设计学、摄影、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化妆美容设计)(只招女生)、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采用山东美术统考成绩。

  (1)动画37人: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省美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按照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录取。

  (2)戏剧影视美术设计25人: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省美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按照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文化成绩满分/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满分×60%+文化成绩×40%的综合分排序录取。

  (3)视觉传达设计40人、环境设计(含公共艺术方向)40人、产品设计25人、工艺美术(含陶瓷艺术设计方向)25人: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省美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按照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60%+文化成绩×40%的综合分排序录取。

  (4)文物保护与修复40人、视觉传达设计(文化创意设计)30人、数字媒体艺术37人、艺术设计学20人、摄影38人、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化妆美容设计)(只招女生)28人、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65人: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省美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按照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文化成绩的综合分排序录取。

  绘画、中国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工艺美术、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面向省外均不组织校考,采用各省美术统考成绩,面向河北、辽宁、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南、广东、重庆、西藏12省招生。

  (1)绘画(含油画、版画、壁画、实验艺术、美术教育方向):河北5、辽宁4、江苏11、浙江6、安徽10、福建2、江西2、河南6、湖南8、广东2、重庆2、四川4、西藏3,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划定的艺术类相应专业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本科合格线,按照考生取得的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文化成绩满分/统考成绩满分×60%+文化成绩×40%的综合分排序录取。

  (2)中国画(含山水花鸟、工笔人物、意笔人物方向):江苏4、浙江2、安徽4、福建2、河南4、湖南4,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划定的艺术类相应专业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本科合格线,按照考生取得的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文化成绩满分/统考成绩满分×60%+文化成绩×40%的综合分排序录取

  (3)视觉传达设计:河北4、辽宁4、江苏11、浙江5、安徽9、福建3、江西2、河南6、湖南8、广东2、重庆2、四川4,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划定的艺术类相应专业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本科合格线,按照考生取得的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60%+文化成绩×40%的综合分排序录取。

  (4)环境设计(含公共艺术方向):河北4、辽宁4、江苏11、浙江5、安徽9、福建3、江西2、河南6、湖南8、广东2、重庆2、四川4,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划定的艺术类相应专业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本科合格线,按照考生取得的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60%+文化成绩×40%的综合分排序录取。

  (5)工艺美术(含陶瓷艺术设计方向):河北2、辽宁2、江苏6、浙江2、安徽6、福建3、江西2、河南5、湖南6、广东2、重庆2、四川2,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划定的艺术类相应专业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本科合格线,按照考生取得的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60%+文化成绩×40%的综合分排序录取。

  (6)动画:浙江3、安徽3、福建3、江西2、河南3、湖南3、重庆3,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划定的艺术类相应专业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本科合格线,按照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排序录取。

  (7)数字媒体艺术:河北3、辽宁2、江苏3、安徽3、河南3、湖南3、广东3,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划定的艺术类相应专业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本科合格线,按照考生取得的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文化成绩的综合分排序录取。

  (8)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河北2、辽宁2、浙江2、安徽3、福建2、江西2、河南2、湖南4、广东2、重庆2、四川2,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划定的艺术类相应专业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本科合格线,按照考生取得的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文化成绩满分/统考成绩满分×60%+文化成绩×40%的综合分排序录取。

  招生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含戏曲舞台设计)、动画、美术学(含师范和视觉艺术策划)、绘画、摄影、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专业。

  招生省份: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

  录取规则:考生取得美术设计类省统考合格证,以文化成绩折算分占50%和省统考成绩折算分占50%相加后总分择优录取。

  招生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影视摄影与制作、美术学(师范类)、美术学(史论)、绘画、中国画、摄影、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招生省份:云南、四川、贵州、湖南、湖北、江西、安徽、广西、福建、山东、山西、河南、河北、吉林、辽宁、江苏、浙江、广东

  招生专业:美术学、绘画、雕塑、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招生省份: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南、 广东、重庆、 四川、陕西、甘肃、宁夏、新疆

  录取规则:在省统考合格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相应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以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招生专业:设计学类、美术学类、动画、双培计划、外培计划、绘画(师范,免费)

  录取规则:北京市采取编制分省招生计划、按照北京市美术统考成绩录取的方式。考生无需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直接填报高考志愿录取。其他省份需要参加校考。

  招生省份: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根据综合分录取。综合分=专业省统考成绩/专业省统考满分的70%*100+文化课成绩/生源地本科(文/理科)一批控制分数线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对于我校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招生省份,按照招生省份统一计算的投档成绩规则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备注:①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使用各省划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作为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一本线)或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相关规定执行。②对于同分考生,依次比较文化课成绩与一本线的比值、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③学校分省招生计划在提阅考生档案和确定专业时,均承认招生省份对于特殊考生的加分政策;不分省招生计划考生的政策性加分不计入文化课成绩。

  注意事项: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绘画4个专业单独组织校考,面向全国招生。

  美考官微电话询问四川音乐学院招生办关于2023年美术类招生情况,工作人员回复称,2023年仍不组织美术类专业校考,采用各省美术统考成绩。

  美考官微备注:四川音乐学院美术类招生专业较多,戏剧影视美术专业在成都校区就读,其余美术类专业在资阳校区就读,资阳市离成都市100余公里。

  2023年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面向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湖南等省份招生,不组织校考,采用各省美术统考成绩。

  日前,《北京舞蹈学院2023年各省省统考子科类对照表》发布,该表显示,北京舞蹈学院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美术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服装与化装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灯光设计)专业不组织校考,采用各省美术统考成绩,面向全国招生。

  招生专业含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戏曲舞台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灯光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化装造型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戏曲服装设计)、动画、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成绩须达到省级统考本科合格线% (四合五入取整),文化成绩达到所在计划省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较高者。高考文化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则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先后顺序进行单科成绩比较,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750×50%+(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750×50%

  录取规则:对各省级招办投档进我校、且符合我校“招生对象及条件”要求的考生进行专业录取,合成分=高考文化投档成绩×50%+(高考文化满分÷美术类专业统考满分)×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50%。

  备注: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绘画专业2023年将依据省级统考成绩进行初选,达到我校划定的初选合格标准的考生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面向全国招生。

  招生专业:动画、动画(漫插画)、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招生省份:浙江、安徽、北京、福建、甘肃、广东、广西、贵州、河北、河南、黑龙江、湖北、湖南、吉林、江苏、江西、辽宁、内蒙古、宁夏、山东、山西、陕西、上海、四川、天津、新疆、重庆等27个省。

  录取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1)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相应统考类别(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择优录取;(2)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专业分和文化折算分5:5比例的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文化折算分=考生高考总成绩÷考生所在省份普通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100。

  对于实行新高考综合改革以及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普通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以各省划定的特殊类型招生线为准。

  对于艺术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与普通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不一致的省份,一本线以该省给定的参考分数线为准;未给定参考分数线的省份,参考分数线=(普通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普通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艺术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

  美术设计类专业包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美术学(师范)等7个专业。

  北京、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陕西等18个省(区、市)采用考生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不组织校考。

  面向天津、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区、市)和华侨港澳台考生组织的校考,校考视疫情防控情况采用线、苏州大学(也是双一流)

  2023年美术与设计类专业包括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美术学、美术学(师范)、艺术设计学等8个专业。

  2023年美术与设计学类包含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日合作)、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艺术与科技、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英合作)专业。

  上海大学2023年仅中国画、绘画(油画)、绘画(版画)、雕塑4个美术类专业面向外省考生组织校考,其余美术类专业均不组织校考,采用各省美术统考成绩;所有美术类专业在上海市均不组织校考,采用上海美术统考成绩,具体招生录取情况如下:

  1、中国画、绘画(油画)、绘画(版画)、雕塑、实验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艺术与科技、数字媒体艺术、产品设计、工艺美术专业投档至上海大学的考生:

  数字媒体艺术:浙江、江苏、安徽、江西、福建、湖北、湖南、河南、广西、河北

  2、2023年“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简称“中高计划”) 不需要参加校考,招生省份及其余相关事项见我校招生信息网后续公布的《景德镇陶瓷大学2023年“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项目招生简章》。

  美术学(商业插画)、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法合作)、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中法合作)3个专业不组织校考,采用各省美术统考成绩。

  清华大学、中央美术学院、中央戏剧学院、中央民族大学(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中国传媒大学、中国美术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东华大学(仅部分省份)、上海大学(仅限美术学类专业)、江南大学(仅部分省份)

  招生省份: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2023年美术学(师范)、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三个专业方向在京外招生省份继续使用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省级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不组织校考。

  文化成绩要求: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级招生划定的美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不低于所在省份(自治区、直辖市)同科类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为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

  对于有统一投档规则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认可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规则,我校在投档考生范围内按照我校综合成绩规则录取。

  美术学类(美术学、雕塑、绘画)招生省份:山西,安徽,山东,四川,陕西,甘肃

  招生专业:设计学类(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美术学类(美术学、绘画)

  录取规则: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专业投档进入我校的考生按文化课成绩*60%+省统考专业成绩*100%计算综合成绩排序,分艺术文、艺术理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综合成绩同等分值时,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对录取规则排序方式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该省份政策执行。我校在内蒙古按招生计划的1:1范围内做分数优先录取。

  投档原则:各省级招办按照本省份的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各省份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不同,请考生关注所在省份的相关政策规定。其中我校在陕西艺术类招生安排在“艺术类本科B段(平行志愿投档)”,我校在云南省艺术类专业平行志愿录取认可的成绩项和排序规则为“按照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文化满分×5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50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录取原则:(1)对于按平行志愿投档省份,在考生所在省份投档范围内,我校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美术、外语成绩的高低决定取舍。(2)对于按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在考生所在省份投档范围内,我校按照招生计划和科类,依据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综合分计算公式:综合分=(各省份专业统考成绩/各省份专业统考满分)×400+(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600。考生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按美术、外语成绩的高低决定取舍。

  录取规则:对文化分和艺术专业分均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录取规则调阅档案,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艺术类投档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如生源省(区、市)无明确规定,按综合分[综合分=高考文化分+专业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最后的录取信息以该省招办公布的为准。

  录取规则高考文化成绩不低于所在省同批次录取控制线,按所在省投档规则投档后,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其投星空体育档排序规则录取,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50%+省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50%)。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按各省招办认定的考生投档成绩计分。

  录取办法:若省级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按其投档办法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省级招生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我校则根据在各省(区、市)公布的招生计划按考生的综合成绩(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专业统考成绩高的优先录取,综合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录取。

  2.考生所在省(市)投档录取规则未确定综合分(综合成绩)计算规则的,综合分(综合成绩)换算方式为:综合分=文化课成绩×40%+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总分(满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60%。按综合分(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录取规则:(1)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照省级招生确定的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2)若我校安排在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省级招生未明确投档录取原则,我校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总分×40+高考文化成绩÷普通类一本分数线。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当高考文化成绩仍然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当专业成绩仍然相同时,按我校招生章程所述原则排序。合并批次或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普通类一本分数线”以省级招生单独划定的相应分数线)

  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产品设计专业招生省份:广东、广西、 江西、海南、 福建、湖南、 湖北、河南

  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招生省份:广东录取原则: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分专业录取时,广东省计划以投档总分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外省计划按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术科统考成绩相同的,按高考文化成绩(排位)录取。

  招生省份:暂未公布,2022年招生省份仅含广东、浙江、河南录取规则:待定。

  招生省份: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江西文化成绩要求:考生的文化课投档成绩(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确定并提供)不得低于我校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控制分数线;分段投档的高考改革省份,考生的文化课投档成绩(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确定并提供)不得低于第一段控制分数线。

  录取规则:按照各省规定的办法进行投档,进档考生按照总分【总分=专业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文理混排、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次录取。如总分相同,再依次按文化课投档成绩、外语、语文、数学排序录取。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对于招生计划必须分文科/理科(或历史类/物理类)的省份,执行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计划分配原则。

  招生专业:美术学、绘画、绘画(昌新国际艺术学院)、视觉传达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昌新国际艺术学院)、环境设计、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招生省份:北京、天津、河北、辽宁、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

  录取规则:我校不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认可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投档规则以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当年规定为准。对已投档至我校考生,按照“成绩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地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美术学专业按文化成绩占比70%,专业成绩占比30%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其中综合成绩计算方式:文化成绩÷生源地高考文化满分×70+专业成绩÷生源地统考专业满分×30;绘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按文化成绩占比50%,专业成绩占比50%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其中综合成绩计算方式:文化成绩÷生源地高考文化满分×50+专业成绩÷生源地统考专业满分×50。

  绘画专业招生省份:河北、山西、江苏、福建、山东、河南、四川、陕西、甘肃、宁夏

  环境设计专业招生省份:河北、山西、山东、四川、甘肃、宁夏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招生省份:河北、山西、山东、四川、甘肃、宁夏

  宁夏录取规则:遵循生源省份投档政策,按综合成绩【高考成绩占30%、统考成绩(按总分750分折算)占70%】排序录取。

  区外录取规则:遵循生源省份投档政策,按考生所在省艺术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排序录取。对实行梯度志愿(或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上述规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再按上述规则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招生省份:新疆、河北、山西、黑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

  录取规则: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明确规定美术学和设计学类招生考试成绩排序规则的,我校将按照相应规定进行招生录取;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未明确规定美术学和设计学类招生考试成绩排序规则的,我校将报考我校志愿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与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或联考)考试成绩相加,以总成绩为依据,从高分至低分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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