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突出、主题鲜明、健康积极,内容真实、影像清晰,作品须为JPG格式的电子文件,入选后应提供源文件;
2.作品要内涵丰富、构图新颖、造型简洁、色彩和谐、富有美感,具有高水平的艺术感染力、强烈的时代感和视觉冲击力,便于识别、记忆和推广。
1.比赛按“组”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10名,参与奖若干名。其中,一等奖奖金5000元,二等奖奖金3000元,三等奖奖金1000元,优秀奖奖金300元,参与奖获得精美礼品一份;
2.三类形象标识各自设置单项优秀奖5名,每名奖金600元。(单项优秀奖不与按组评奖重复,按组评奖不与单项优秀奖重复)
1.本次设计大赛三类形象标识为1组,参赛者可选择按“组”投稿或按单项形象标识投稿参赛;(按组投稿参加第一类评选,单项投稿参加单项优秀奖评选)
2.作品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或致电联系寿安街道文化站。邮件主题注明“【投稿】作者姓名+作品名称”,附件星空体育单独打包作品以及包含作者姓名、联系电线字以内的简要说明文档。
1.凡提交作品的参赛者,对已经提交的作品著作权归属作如下不可撤销之承诺:
①原创承诺:参赛作品保证完全原创,未在报刊、杂志、网站及其他形式公开发表,其他比赛中获奖,不得抄袭剽窃,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将取消入围及获奖资格,退回奖金、奖品、获奖证书。因此产生的知识产权纠纷及其他法律和民事责任均由参赛者承担。
②录用作品知识产权归属:所有参赛者必须是作品的合法拥有者,具有自主版权,合法使用图片资料等素材,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经录用,除署名权之外,该作品包括著作权在内的知识产权归主办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权、发布权、处分权、网络传播权等权利,并有权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参赛者不得再将录用作品转让或授予第三方使用,否则视为侵权。上述比赛活动可针对任何载体进行,也可采用包括但不限于书面或电子形式的任何方式。参赛者无权要求因此享有任何特殊权利。
③主办方有权结合所有大赛中的创意形成最终的形象标识设计,并择优推荐供寿安街道办事处使用。中选者同时提供全套设计作品的设计原稿及电子版源文件,主办方有权对其做适当修改。
④参加本次设计大赛的参赛者,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无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提交的参赛作品不得违背民族传统习俗,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主办方有权审核参赛者的参赛资格。如发现参赛者不具备资格或作出任何虚假陈述,主办方有权在本次设计大赛的任何阶段单方面取消该参赛者的参赛资格。
3.参赛者提交参赛作品之前,请仔细阅读上述条款,充分理解并表示同意,投稿即视为完全同意本公告的全部内容。本次设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